廣東鴻邦金屬鋁業有限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信息公開
公司對產生廢物的管理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的要求。遵循環境保護“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和“三同時”規定,做到生產建設與保護環境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
公司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國家和市環保局污染源申報登記的有關規定進行申報登記。
公司 文歡 是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并領導其穩步向前發展。
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管。公司設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公司的各項危險廢物防治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 文歡
副組長: 楊鎮江、何景南
成 員: 何俊源、盧梓鏡、李四
對公司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須進行統一規劃和環境監督管理,產生危險廢物必須統一送入集中設施、場所進行貯存。
主管部門對管轄范圍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處置活動進行現場檢查、索取資料。
在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泄露事故時相關單位及負責人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時報告,接收調查處理。
嚴禁向危險廢物處置場所以外的區域傾倒、堆放或排放。
危險廢物的貯存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并設置識別危險廢物的明顯標志。
對于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須按危險廢物特性進行分類包裝,包裝的容器及貯存的場所須有表示廢物形態性質的標志。